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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健資訊 2019-01-03 15:50 回上一頁

108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!

一、申請銀行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
二、申請期間:108年1月4日(星期五)至108年1月18日(星期五)止。
       (一)臨櫃: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,星期六、星期日不受理。
       (二)網路:108年01月04日(星期五)00 時起 至
             108年01月18日(星期五)24 時止。
       (三)郵遞:以郵戳為憑。

三、申請資格: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       (一)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       (二)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08年1月18日止)。
       (三)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       (四)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  注  意: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
       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
       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 1 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
       理。

四、申請方式:(請擇一辦理)
       (一)臨櫃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向土地
             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但因傷病診療
             、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、戶口名簿(或其他足資證
             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)與受託人印章、
             本驗後發還)委託親屬辦理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
             檢附文件,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
             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       (二)網路: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 http://www.landbank.com.tw
             108 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/申請,依序填妥申請資
             料並列印申請書,受理後以 Email 回傳受理成功訊息,俟
             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
             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       (三)郵遞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以掛號郵寄至土
             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
             詢)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,親自到原申
             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
五、應檢附文件:
  (一)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並貼足郵票)。
  (二)被保險人印章。
  (三)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以及
     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  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
六、貸款額度:
  (一)本貸款總額度新臺幣200億元為原則。
  (二)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。

七、貸款利率:
  自撥款日起為年息 1.39 %,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 1 月及 7 月第 1 個
  營業日,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,並自調整
  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。

八、還款方式:
  貸款期間 3 年,前 6 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,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
  如借款 10 萬元,按目前利率前 6 個月每月需繳利息 116 元,自第 7 個月開始每月
  繳本息 3,394 元。
             
提醒:

  1. 請按期正常還款,以免扣減未來請領之保險給付;並多利用網路申請方式辦理。
  2. 申請人對本貸款如有疑問,請直接向經辦機構洽詢,不要委託他人代辦,以防錢財遭詐騙。
  3. 本貸款直接撥入被保險人帳戶,不會要求以操作提款機辦理,請勿輕信詐騙技倆。

洽詢電話:

  1. 土地銀行客服專線(02)2314-6633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 http://www.landbank.com.tw 查詢)。
  2. 勞保局服務專線(02)2396-1266及其各地辦事處。

 

資訊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 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3371.html
相關連結:臺灣土地銀行-108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  https://apply.landbank.com.tw/